菜单
全网ISP申请
购物车
全网ISP申请

全网ISP许可证

全网ISP许可证:
       ISP许可证(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又称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审批,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ISP许可证代表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英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业务又称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主要有两种应用,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基础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即小区宽带业务;增值服务:网站专线接入,帮助企业做网站备案。

 
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2)公司为内资企业(法人及股东不可是外国人及外资公司);
(3)公司有相关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4)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备注:需要2个月,如需加急,请联系在线客服。        

所需资料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股东身份证(若股东是企业,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原件;        

加盖社保机构红章的证明原件;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原件(与社保名单人员一致);        

办公地址有效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房本)证明原件;        

工信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Isp/idc申请需要以下10点资质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申请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承载IDC/ISP业务的系统和机房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术评测并取得评测报告;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CEPA协议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申请IDC/ISP业务经营许可,其中香港或澳门资本比例总计不得超过50%。
       

我们的优势        
  • 高度透明的价格
    业内最低
  • 12年的积累
    十万级的服务频次
  • 7X24小时
    的服务支持
  • 实时反馈
    的业务进展

选择服务

0